來自:蜂鳥會計 發布時間:2018-02-26 16:46:00 瀏覽 :
您好,我想咨詢一下,商業廣告中出現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助”的廣告內容是否違反《廣告法》?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”是否屬于《廣告法》第九條第二項中禁止出現的“國家機關”?謝謝!
蜂鳥小編為您解答:
您好,《廣告法》禁止在廣告中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、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。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,香港特區政府也屬于國家機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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